獎助學金

2024.07.17

[獎-系上收件] 113 成大博士生國科會研究獎學金 (2024.08.16截止)

113學年度國立成功大學博士生國科會研究獎學金

主要對象為113學年度入學的博士班新生,國科會因應本獎學金機制調整過渡期,將申請對象放寬為111-113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生皆能申請,含1112月提早入學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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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資訊如下

一、申請資格:111~113學年度入學就讀本校博士班學生。以上身分不含在職生、保留入學資格者、復學生、僑生[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學生]與已支領同屬本校與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 (例如本校逕博獎學金、國際生獎學金、窮理致知獎學金、國科會或教育部同性質獎學金等,申請人可同時申請但只能擇一領取)

**可同時領取的獎助學金包含:鑫淼獎學金、千里馬獎學金、NOVA辰星獎學金、研究生獎助學金、國科會計畫兼任助理等。
二、申請名額:以優先補助113學年度入學之博一新生為原則。有關「非新生」之名額,本校工學院可推薦之上限為2名。
三、獎學金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、學業成績表現優異者:博士前一學位之修業期間,每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 分以上或每學年班或系排名為前20%。請務必檢附歷年成績單,不需檢附指導教授推薦信。
(二)、有特殊研究成就者:經本校指導教授認可於該領域有特殊成就,並務必檢附指導教授推薦信

四、本獎學金評選標準
(一)、曾參加全國性、國際級學術論文競賽獲獎。
(二)、曾發表國際性期刊論文、取得專利等學術研究成果展現。
(三)、其他有助於審查相關學術具體成果證明。(如專書、國際重要學術會議、論文或其它證明表現優異相關文件)

**申請檢附文件請參閱「附件一」,請注意以下資料不需提供:個人簡歷、語言證照、參加研討會證明(但沒有發表或報告)...等資料。

五、申請流程及審查流程:
(一)、申請人請於113 年8 月16 日(星期五)前將申請文件附件一「國立成功大學博士生國科會研究獎學金申請書」附件二「學術成果盤點表」紙本及電子檔寄送至系所承辦人 賴小姐 (email: z10209040@ncku.edu.tw),信件主旨:「113博士生國科會研究獎學金申請-姓名OOO」。

(二)、附件一紙本經系主任推薦並核章後,由系所統一彙整送至學院進行初審。學院初審通過後,提交推薦名單送研究發展處召開複審會議,決議送請校長核定後公告。

六、獲獎博士生之定期評量機制:獲獎之博士生每學年須接受學院評量,如經評量未符合前述之規定者,自次一年度廢止獎學金受獎資格,不再核給獎學金。
七、本案相關規定依本校「國立成功大學博士生國科會研究獎學金試辦要點」辦理。